何谓生态旅游?根据权威机构的定义,生态旅游即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,了解环境的文化和历史,不但不会破坏自然,还会使当地社区从保护自然中获益。不难看出,生态旅游更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,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,是与自然和谐相处。
进入新时代,生态旅游迎来宝贵的发展机遇。一方面,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迫切,渴望享受森林、草原、江河等风景,追求绿色生活方式,这意味着生态旅游市场潜力巨大。另一方面,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,已经建立1.18万处自然保护地,占到国土陆域面积的18%。去年6月,中办国办印发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。这些都为推动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。
此外,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,也为开展生态旅游创造了难得的契机。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的山区、林区、沙区,从旅游开发的角度看,自然资源条件往往很优越。实践也证明,不少地方通过开展生态旅游,山更绿了、水更清了、百姓的钱袋子更鼓了。
统计显示,2018年,仅森林旅游一项,游客量就达到16亿人次,约占国内旅游人数的30%,创造社会综合产值大约1.5万亿元。
良好的生态环境是“金饭碗”,但发展生态旅游的路子不能走偏了,否则“金饭碗”很可能端不稳。
一些地方打着“生态”的旗号开展旅游活动,却在保护区内大兴土木,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。2017年以来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“绿盾”行动,就发现了不少自然保护区违规违建问题。各地生态旅游发展很不平衡,少数地方游客爆满,一些地方乏人问津。不少地方停留在仅仅提供生态旅游产品的阶段,生态教育的功能还很弱。
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施策,特别是要加强政策支撑、完善相关制度。在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,生态旅游该如何定位?自然保护地哪些区域可以进行何种程度开发?社会资本如何进入?这些关键问题,有必要给出明确答案。有关部门应制定科学、严格的法规标准,充分照顾各方面利益需求,以制度保障自然保护地合理开发。
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,从业者应在自然体验、森林康养、自然教育等新业态上多下功夫,提供深层次、体验式、有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。
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,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发展生态旅游,一定要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路子,不断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新模式,在为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同时,引导大家热爱自然、保护生态、善待环境,保护好大自然留给我们的珍贵生态财富。(嘉哲)